吕叔湘
前年我写了一篇《书太多了》,登在《读书》1988年第7期上,里边摘录两位英国作家的文章,其中第二人是g.c.squire。最近在旧书堆里翻出他的一本随笔选集《美人鱼酒店里的生活》,重读了一遍,里边有不少篇谈到与书有关的事情,现在挑出三篇来给《读书》的读者做个介绍。
我要介绍的第一篇文章是讲买旧书的,题目却是《一位朋友》。他先从旧书市场里善本越来越少,价钱越来越贵说起,说这都是那些美国大学来英国重金搜购的结果。然后说在伦敦的偏街小巷,尤其是在外地小城镇的书店里,也还能不花很多钱买到已经罕见的书。他说他有一位新近去世的老朋友就有这个本事。他的藏书只有几百本,可都是他“发现”的。他知识广博,使他能够一眼就看见那种外行人看不出有什么可稀罕的书。他好像有一种本能,走进一家书店就径直走向那唯一值得一看的书架。我偶尔想起几件往事。有一回在白教堂路一架卖旧书的手推车上——那儿的书都是拍卖场里筛下来的——他捡了一本16世纪初年pynson印书馆的黑体大字书,有非常悦目的木刻插图。我又曾经跟他一块儿走进bloomsbury的一家书店,看着他无目的似的登上一个梯子,不露声色地从书架的最高一格取下三本黑体字小书,亨利八世的法规集,其中有一本是不列颠博物院所没有的。在这种事情上,关键在于他的博学在书店老板之上,因爲有些书的价值是在表面之下的。然而他不是一位隐士,一个怪人,一个驼背的书呆子。他不是通过书本看人生;他做他的本职工作——给一个学院编书目;他划他的船,他喝他的酒,他仰看青天,俯视大地。然而他爱书。他在书上花费很多时间。早餐的时候,他看书商寄来的书目。午饭的时候,他改正参考书里的错误。他走到哪儿都随身带着一本小牛皮装订的旧书。
另一篇的题目叫做《可怕的卖书人》。文章一起头说,人们常常埋怨,卖书的人对于他卖的书知道得太少了。如果卖书的人是个懂得书的人,顾客会买更多的好书。这个话有点道理。确实有少数卖书的人爱好“培养”有希望的青年顾客,让他们终于成爲坚定的买书人。事实上,wǒ men不妨说,从买书人的角度看,理想的世界是卖新书的人对于他卖的书无所不知,卖旧书的人对于他卖的书一无所知。就这后半句话说,我早些时候的一次经曆足以证明。我不止一次遇到卖旧书的,他的学问让你甭想从他手上买到一本便宜书;可这一回我遇到一位对他店里的书的兴趣之浓使我一本也没买成。他不是一位真正“行家”,很可能他的店里有真正的珍品而他一无所知。可是他的知识的渊博,那是没有疑问的。我走进他的书店的时候,他正坐在那里看一本什么书,眼镜推在额头上,胳膊支在桌子上,两只手埋在头发里,胡子几乎碰着书。我说,“我到处看看行吗?”他说,“没问题。您的兴趣在哪方面?”我的回答是不着边际的,“哦……书。”他说,“书的门类可多了。您喜欢诗吗?”我轻轻地嗯了一声,他就把我领到他放诗集的书架那边。可是还没等到我取出一本书来,他已经让我明白,真正“到处看看”的是他不是我。您看,这是 kirke white的一本诗集。您看过没有?他那首赞美诗真了不起!(从头到尾背一遍)他那一生!屠夫的儿子,律师的书记。有数学的天才,剑桥给他奖学金名额。不幸早死,否则很可能成爲英国文学史上一颗明星。您对意大利文的书感兴趣吗?这里有一本书品很好的《订了婚的一对》。这本书的印数可真不小!当然,买的人多才印得多啊!他这么滔滔不绝,我怎么拦也拦不住。我的手指头刚刚碰着一本书的背嵴,他已经另外拿出来一本,把我拉过去热情介绍。这回是葛德文。您喜欢他的小说《开勒白·威廉》?当然!可是您读过他的英国史吗?这本书是对克拉伦登的英国史的答辩。克拉伦登是一位大作家,可是他不公正。于是从克拉伦登谈到查理二世,从查理二世谈到他的情妇。然后话锋一转,拿出1784年出版的一本书,那里边谈到制造首相的秘方:主要成分是虚僞、诈骗、腐败、撒谎。这一下打开了闲扯澹的大门。1784年的首相是谁?当然,是小皮特!(“对,”我说。)不对,是洛金罕。(“对,”我说。)不对,是布特。就这么扯下去。在这家书店里我一共待了两个小时;两小时之中,我鑽空子翻看了六本书,六本没什么意思的书。我敢说这个书店里真有好书,可惜没让我碰上。我一本书也没买走了出来,书店主人很不高兴,他的热情遭到这样的冷澹。我不知道这老头儿怎么养家活口。我想他大概有点儿家底。可是从此以后我对另一路红鼻子的旧书店老板要比以前更有好感,他只知道书的“外情”,他坐在他的店里一个角落的旧书堆上抽他的烟斗,像一个流浪汉坐在路边石子堆上休息一样。可惜这种书店老板现在不多了。
第三篇文章谈的是书房搬家。作者说,我刚刚做完一件事——把我的书房从一间屋子搬到另外一间,我虔诚希望我在这一间里度过我最后的日子,虽然正像首相先生那样善爲说辞,“甯可晚点儿,而不是早点儿”。我一个晚上又一个晚上来回爬楼梯,把楼上的书往楼下搬,——我从来没想到我的书有这么多。一趟又一趟,单调得像坐环行线的地铁:空着手上楼,然后弯腰驼背,两只手和一个下巴颏儿紧紧夹住老想中途逃窜的厚厚一摞书,一步一步蹭下楼。这种事情开了一个头就没法子半途而废,可是在进行之中有时候真是恨透了书,就像建造金字塔的奴隶恨一切纪念碑一样。又苦又冲的厌书症淹没了一个人的灵魂。让这一大堆纸、油墨和死人的思想感情把你捆得紧紧的,多么可耻啊!让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老老实实地待在那儿,让自己作爲一个自由自在的、无拘无束的、不识字的超人走向世界,岂不好得多、高得多、勇敢得多吗?文明!去它的!幸而好,这种心情在我身上只是昙花一现。它随着乏味的体力劳动的需要而産生,也随着这种需要的消灭而消灭。然而搬运本身几乎是这一连串操作里边最短促、最少烦恼的一步。给你的书打打土,是可做可不做的,但是把你的书整理好,那麻烦可大了去了!
当然,如果你是连书带书架一块儿搬的,那就好。你可以把书取出来,按原来的次序放在地板上,等书架搬齐了,再把书搬上架,各归原位。可如果不是连书架一块儿搬,而你又喜欢物以类聚,书以群分,那就麻烦了。我的情形是再坏没有了。把我从里边撵出来的书房是矮而方的;把我赶进去的那一间是高而拐个弯的。我的原来贴牆的书架没有一个能配合我的新的书房的牆;书架全得新做,要比原来的多,形状和排列都得完全改变。旧的安排绝对不能再用,可是要设计一个新的方桉让我额头出汗。如果是个从来不想到去查书的人,事情好办,把大书搁在高格子,把小书搁在矮格子上。然后背靠在最近的柱子上,掏出烟斗,抽一袋自得其乐的烟儿。可是对于一个要知道哪本书在哪儿,并且有一种系统分明、秩序井然的要求的人,这是不可能的。哪怕是系统性不强的人也要除书的大小之外还按书的内容分分类;而且,拿我来说,还得加上一重困难,那就是非常强烈的时代次序感。因爲这对于找书极其方便。可是如果你的新的架阁跟你的旧的安排完全不能配合,大本子的什么彙编的册数多得不得了,非要侵占给大本子的纯文学保留的格子,小本子的外围诗集硬是挤进了爲小本子的国际贸易、伦理学、考古学保留的领地,那你就只能干着急。我现在就正处于这种状态;广阔的地板上铺满了锯末,白土子,钉子,烟灰,火柴头,以及世界上伟大作家的伟大着作,而我坐在它们中间。幸而,用罗斯金的话来说,“我将在好久好久好久之后才会再搞这么一回。”
抄完了要抄的文章之后,少不了自己也得说上几句。squire在这里谈到一位善于买旧书的朋友,精通版本目录之学,可是也许是缺少当藏书家的财力,也许是没有当藏书家的兴趣,始终是个玩儿票的角色,只有爲数不多的善本书,可也自得其乐。中国的藏书家是有长远的传统的,即使到了今天,除了像西谛、黄裳等名家以及不愿意出名的藏书家之外,像squire介绍的“一位朋友”那样的业余性质的藏书家,wǒ men这里应该也不少吧。很希望有人谈谈。
squire介绍的“可怕的卖书人”确实可怕,幸而wǒ men这里没有。wǒ men这里有的是,或者说多的是,一问三不知。当然,这是卖新书的书店里的情形,古旧书店的情形好些。可是即使在古旧书店,能够对顾客不即不离,善于引导的朋友似乎也日见其少了。
最后谈到搬书,这实在是非常苦恼的事情。squire讲的搬书是要求插架井然,要什么书一索即得。在我辈看来,这个要求是太高太高了。wǒ men的最高要求仅仅是有足够的空间把所有并不太多的书安顿下来,并且能够按常用不常用的顺序分别安排在容易拿、比较容易拿、难拿、十分难拿的地方。如此而已。这是就已经定居的地方而论,要讲到连人带书一块儿搬家,那个苦恼就更大了。
原载《语文常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