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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过一年短期健康险的人都知道,保险公司受理投保前,必须对被保险人进行核保。即使被保险人有长期投保的打算,每个保险年度开始,这个程序也不能省略,毕竟保险公司也得防范风险。
可一旦某一年度被保险病,下一年保险公司就可能对其加费、去除某种疾病,甚至拒保。对被保险人,特别是对那些已投保多年,甚至是十年、二十年的被保险人来说,显然难以接受。那么转而投保长期健康险是不是更好的办法呢?也不尽然。泰康人寿健康险中心的赵宁告诉记者,目前我国健康险市场的长期产品中普遍都不具有住院,投保长期型险种,也就意味着无法享受到这一十分有益的条款。
问题并非没有妥当答案,据了解,一种叫作“保证续保”的健康保险附加功能可以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事情还要从三年前说起。2000年,泰康、平安寿险相继举行大规模宣传活动,承诺自己的健康险产品实行保证续保,太平洋寿险也于2002年推出三款可保证续保产品。据记者了解,中国大陆首个承诺保证续保的健康险———“世纪泰康个人住院医疗保险”即将于2003年10月30日对首张保单实践该承诺。
那么究竟什么才是保证续保呢?据有关专家介绍,所谓保证续保就如同字面所示,到期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地给被保险人续保。但前提条件是:被保险人一定是连续数年(如三年)投保之后,才可以申请保证续保。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即可进入保证续保。续保后,保险公司将不能再对被保险人新患的疾病进行增加保费、除外疾病的处理,也不能延期承保,更不能拒绝投保。换句话说,保险公司将丧失再核保的权利,被保险人只要按时交纳保费就可以续保至合同规定的最高保障年龄。
“保证续保审核是控制风险的最后关口,需要对三年的审核期严格把关,否则保险公司的风险很大。”泰康人寿健康险guǎn lǐ中心李良军告诉记者。保险公司目前主要是运用现有的资料,可能的手段如体检、健康告知等,做出是否接受保证续保申请的判断。但往往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信息不对称,被保险人若故意隐匿其健康状况,保险公司常束手无策,只能寄望于事后的风险控制,这也是健康险风险高,容易出现争端的原因之一。
实际上保险公司从严核保,筛选行业优质客户进入保证续保,不仅是出于保险公司稳健、控制风险的目的,也是为了维护全体被保险人的利益。健康险是以人群的发病率为精算基础,假如被保险人的人群发病率高于精算时设定的发病率,保险公司势必提高保费以免亏损,付出代价的最终是被保险人,这对全体被保险人而言是极其不利的。然而要真正做到从严核保实属不易,保险公司还需要在长期的实践中摸索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以解决这一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