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西安之前,对未央充满了种种的憧憬与希冀,总觉得它应该是一个富有诗情画意的地方,甚至比蒙娜丽莎的微笑还要迷人的。憧憬着那份神秘,带着我十七岁时的梦想悄悄然地来了。最初接触未央,是在安妮宝贝的书里,因为安妮曾写过一本书叫《八月未央》,在少女时代,读完了她的所有作品,当然不包括《素年锦时》,那是在二十岁以后读的。喜欢安妮,对于她的作品总想探个究竟,到后来才发现,这世界许多问题是找不到答案的,哪怕你多么努力。在西安求学的几年中,虽然每次都从未央经过,无非都是匆匆瞥上一眼,留在记忆中的只有影影绰绰的轮廓,因为每次回家必须经过未央。当然,一年几乎很少回家。坦白说,我不是个很恋家的人。只有在难过的时候会想着回家,父母那里是最好的避风港。尽管有时候会和妈妈吵架,通常都是以沉默来结束争执,从来不喜欢和别人理论什么,哪怕是至亲至爱的人。在很多人看来,我是一个性情开朗的人,其实是一个内心填满了秘密的人,有时候甚至会固执到偏激,不想把我的忧伤展现在别人面前,所以我努力微笑,哪怕多么不情愿,只会把那份属于自己的不快乐悄悄地写进日记里。我不是个明媚的孩子,从十六岁到现在,一直都是。所以,以前买东西总喜欢冷色调,也许喜欢的就是那种冷冷的温暖。记得棉棉曾写过一本书叫《每个好孩子都有糖吃》,可我的糖在哪里呢?
从小到大,也许算得上是个好孩子,至少在父母和老师眼里,应该是。因为我一直都是按照别人的意愿往前走。只是,不想让他们失望。可结果呢?倘若这一切能换回我年少时的快乐,我不想做个好孩子。我想为我自己去活,想按照我自己的意愿往前走。就像写东西一样,不会顾虑什么,别人怎么看,怎么想,都没有多大关联。我只是随着心情在写,只是把它当做一种感情的流泻,没有别的。
终究还是来了,带着那份落寞与寂寥来了。一个人来了未央。当然,这都是工作之后了。也把我所有的孤寂丢给了未央。一般很少出去,习惯把自己关在一个人的房间里,或看书,或写东西,抑或沉睡,都感觉是件幸福的事情。北郊的灯光是暗黄的,冷冷地发出淡淡的光芒,很柔弱的,很大程度上晚上不会出去,或多或少和这个有点联系。因为我怕看到那种灯光,怕那种冰冷的荒凉填入心底。还是习惯了南郊的繁华,尽管有时候很讨厌宣泄。但骨子里边,觉得自己还是一个怕寂寞的人。记得一个文友曾对我说过,未央是作家的摇篮,那里出了不少的作家,当然包括著名作家贾平凹。我说那和我没有什么关联,作家也许是个梦,一个遥不可及的梦。再说,女人写作太辛苦。写作的女人都不会幸福的。“写作是血液里呼叫,是无法停息的声音。如果停了,灵魂就死了。我知道写作的女人不会过得幸福,到最后她们都会被孤独毁灭,被烟和酒精毁灭,被自恋毁灭,被心里压抑的绝望和激情毁灭,但如果不写作,她们只是一个性别的群体中的分子,她们就无法完成自己,也就不能成为自己。”安妮曾这么说过。所以,如果能幸福,我宁愿不去写作。可幸福依旧是可望不可即,我只是一个守望幸福的人,只能默默地仰望幸福。
和他度过的最幸福的日子也在未央,这个既让我伤心又曾带给我快乐的地方。尽管不曾提分手,和现在的沉默和分手有什么区别。我承认自己一直都是一个缺乏安全感的人,所以会禁锢自己的思想,对别人和自己要求都很严,很大程度上不会顾及别人的感受。所以,我爱的人,请你原谅我,原谅我的苛刻。突然间,想起他,想起他曾给过我的甜蜜的日子里包裹的幸福。一年见不上两三次面,争吵未免有点牵强。可我就是那个任性的孩子,对爱情的偏执的渴求,“埋葬”了我的爱情,也“毁灭”了我的幸福。那时候很幸福,wǒ men可以牵手一起找餐馆吃饭,不吃的东西可以统统放进他的碗里,然后看着他静静地吃下去。 可以和他一起散步,习惯把手插进他的包包里,听他对我说:“小心,车!”可现在呢,除了沉默似乎什么也没有留下。我知道迟早有一天,这漫长的沉默会将wǒ men两个人淹没,以致形同陌路。所以我放下我那兀傲的自尊,向你折服,只为我的爱情。人这一辈子也许会遇见很多的人,但真正能陪你走下去的只有一个,所以,我想平静下来,简单一点,静静地去过自己的生活,不再有太多的欲望和奢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