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的西班牙语文豪博尔赫斯,学识之渊博,文学史上历代作家当中可谓首屈一指;思想的深邃、心胸的浩瀚,足以与卡夫卡、莎士比亚、塞万提斯、但丁比肩而立;其睿智其平和,又颇有东方禅师风范。
晚年有如荷马一样双目失明,他的短篇小说颇有荷马史诗的恢宏气度。
论说人类文化,了无偏见,将古希腊文化、希伯莱文化、阿拉伯文化,印度文化、中国文化、玛雅文化与最为辉煌的欧洲文艺复兴文化一视同仁。
在他心平气和的人文胸襟面前,萨伊德的气势汹汹显得极其可笑。
渊博并不鲜见,然渊博被自然而然地升华为恢宏高远的审美境界,却是博尔赫斯的不同凡响。
精通多种语言,在博尔赫斯并非只是成为学者的资本,更是抵达审美的坦途。
他对照拉丁文、意大利文阅读《神曲》,体味但丁诗句之美,全然是匠心独具的诗歌评论;一如他论说梦魇,于弗洛伊德、荣格之外蹊径独辟。
他擅长于将极其形而上的话题,旁证博引地诉诸日常言说,不露丝毫的概念痕迹。
阅读博尔赫斯文字,无论小说、诗歌、散文,都能于渊博之中感受到审美的惊喜。
用他本人的说法,给读者带来阅读快乐。
他拒绝承认不能让读者产生阅读快感的文学写作。
他藉此指出,乔伊斯的小说,是失败的。
熔古希腊神话、《圣经》故事、爱尔兰史诗为一炉的乔伊斯小说,其渊博程度也令人叹为观止。
这位来自都柏林的爱尔兰作家,其语辞上的非凡造诣,在英语世界举世公认。
但他没有将渊博完全交付审美,而是误认作了实现其文学野心的天梯。
他蔑视都柏林小市民,却依然难脱市民气;他想叛出教门,却在《芬尼根醒悟》里下意识地扮演阿奎纳。
他在《尤里西斯》里让化身斯蒂芬高谈阔论莎士比亚,让都柏林小市民布鲁姆卖弄天文地理科学技术知识,其叙事更是维妙维肖地演绎了有史以来英语写作的各种经典文体。
但最终还是挡不住,在《芬尼根醒悟》中走火入魔般的疯颠。
有趣的是,即便走火入魔,文字照样光彩夺目。
那些个重重叠叠地充满隐喻性的句子,与毕加索的立体主义绘画,异曲同工。
《尤里西斯》尚有故事和人物,《醒悟》全然是由句子组成的一片片文字的群雕,足以让艾略特的《荒原》黯然失色。
立体的叙事话语,将最古老的意像变成了最现代派的画面。
野心是丑陋的,但被野心点烧的焦灼却美得另有一工。
透过疯颠,乔伊斯的渊博徜徉着一派野性的峥嵘。
相比之下,钱钟书的渊博像驯顺了的家禽。
《管锥编》的丑陋,不在于野心勃勃,而在于屏息敛声。
同样的旁证博引,钱钟书既没有博尔赫斯的思想性和想像力,又没有乔伊斯式的天马行空。
就算是家禽都没有鸭子的欢快只有鸡的自得。
论权变为权所囿,论设敌又不敢为敌立言(参见笔者新浪博客上的《博客清淡、与众闲聊》之三之四)。
同样的避谈政治,在博尔赫斯世界里是因为政治显得太过渺小,但在钱钟书的著述里,政治却巨大得有如无形的重压,令人窒息。
因此,钱氏会将韩非子的权术视作察兵之微,将西方的人权理念等于同韩非子鄙视的竞于道德。
阴森可怖。
《管锥编》与钱钟书的小说《围城》对称在小聪明的洋洋自得上。
渊博,在钱氏笔下,有如财富被一再炫耀。
在渊博之上高高飘扬的是记忆的旗帜,而不是思想的飞翔或者审美的高远。
这种自恋的可怜在于,既不敢挑战权力,也不敢叫板孔儒话语;尽管钱氏心底里既不服权势的重压,也不以儒家为然。
心高气傲,原本要有灵性的修为和深厚的善根做底蕴,方才因孤寒而凄美,因悲悯而致远。
然于御译之外偷偷自得其乐的钱氏著述,却宁可苟活于鸡笼也不愿拍案而起于山林,终成中国文化圈养史上的一例经典。
喜儿被黄世仁强奸固然很不幸,但让黄世仁正式收房做了小妾却更不幸。
博尔赫斯,乔伊斯,钱钟书,渊博三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