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张军霞
那是一个天气晴好的日子,傍晚,夕阳无限美,听说老街新开了一家骨头馆,味道相当不错,我早就策划好了要出去美美地吃一顿,于是,就在这个傍晚,我率领闺蜜等一帮人,浩浩荡荡杀向这家餐馆。
wǒ men选了临窗的位置坐下,透明的落地窗外,马路上的车水马龙仿佛多了一层朦胧的诗意。不一会儿功夫,胖胖的老胖娘,已经把香喷喷的大骨头端了上来,好大的一盆,据说这是用木柴文火慢炖了近10个小时才出炉的,香而不腻,再加上秘制的调料,吃起来自然别有风味。
正当我埋头对付一块大骨头时,闺蜜忽然指着窗外“啊”了一声,我抬起头来一看,忍不住也跟着“啊”了一声,接着,座位中有好几个人都跟着“啊”起来,并且连连说:“真的是他,怎么会这样巧?”
是啊,怎么会这样巧?时间,地点,人,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隔着玻璃窗,wǒ men看到的不是别人,是我多年前的初恋男友,他比从前胖了许多,当然,也老了许多。当年恋爱时,他住城东,我住城西,他总是踩着自行车跑来找我,几乎每天都来,后来分手了,虽然还居住在同一座小城,wǒ men再也不曾相遇过,直到今天。
小城不大,却有好几条美食街,每一条美食街都长长的,有各种好吃的,wǒ men怎么会巧遇在这家骨头馆呢?他没有看到我,径直跟着一帮朋友,进了wǒ men隔壁的包间,一层薄薄的木板隔出了两个不同的世界。
我不由想起当年,朋友介绍wǒ men相识,彼时,我几乎没有恋爱的经验,跟陌生的异性说话就会十分紧张,他比我强不了多少,也是一副紧张兮兮的模样,于是,第一次见面,wǒ men说话没有超过十句,却磕了一大堆的瓜子。有一天,他主动来约我,wǒ men在公园里漫无目的的逛了几圈,到了吃午饭的时候,他带我去了一家餐馆,我跟在后面走进去,发现这是一家骨头馆,彼时,几乎所有的餐桌旁边都坐满了人,每个人的脸上都油汪汪的,手里举着更加油汪汪的大骨头,一个个啃得兴高采烈。
他指着热腾腾的大骨头说:“味道好着呢,快尝尝。”可怜那时的我,怎么也无法把男女约会的地点想像成这样的场景,于是在他埋头大快朵颐时,我只用筷子绕着油汪汪的骨头转了一圈,然后就固定对准了老板娘免费赠送的水果拼盘,别提有多么尴尬了。
半个小时之后,他吃完了骨头,我吃完了水果,他似乎丝毫也没有觉察出有什么异样,站起来往外走时,心满意足地打着饱嗝对我说:“真好吃,下次wǒ men还来这里。”我可不想再有下一次了,因为我的肚子饿得咕咕叫呀。
后来,wǒ men又谈了一段时间,每次他约我,到了饭点儿我就坚决往回跑,害怕再被他带到骨头馆里去。再后来,wǒ men的感情刚刚稳定了一点儿,他却要到外地去工作,而且这一去至少要5年,他希望带我一起去,而我喜欢小城的生活,不想离开,这段感情只好无疾而终。于是,从此再也没有一个胖胖的男孩,每天踩着自行车赶来,站在楼下的梧桐树下默默地等我,在此后很长一段时间,我每次抬头看窗外的梧桐树,就感觉胸口隐隐作痛。
事隔多年,我和他再次相遇,居然就在当年他最中意、而我最恐惧的骨头馆。彼时,我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不好意思啃骨头的羞涩少女,不信nǐ kàn,坐在我身边的那个人,正一次次挑选了他认为最好吃的骨头,把它们满满地堆在我的盘子里,嘴里还反复地说:“你太瘦,要多吃些肉才好呢。”
于是,我乖乖地举起大骨头,啃得不亦乐乎,也许你猜到了,坐在旁边的他不是别人,而我的爱人。这一次策划已久的聚餐,正是为了纪念他放弃大城市的繁华,跨越千山万水,选择在当年的这一天启程来到我的小城定居。
wǒ men在用啃大骨头庆祝一场恋爱的开花结果,却遇到当年一场没有啃成大骨头而退场的初恋,蓦然回首,wǒ men都已经在时光中老去,但是wǒ men都安好地享受着俗世的烟火生活,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