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总猪蹄
秦德龙
王总猪蹄,就是王总喜欢吃的猪蹄。也许是大饭店吃多了,吃腻了,王总偏偏喜欢到小食摊上啃猪蹄。一啃就是两只,再弄上二两小酒,搞得嘴上美滋滋的。
卖猪蹄的小范,是个人精。王总是位公众人物,公众人物就是个特殊的资源。小范干脆就嚷嚷起来了:“猪蹄,猪蹄,王总最爱吃的猪蹄!”
人们就都知道了王总猪蹄。
“吃王总猪蹄!”“王总猪蹄味道好极了!”人们口口相传,也都喜欢上了王总猪蹄。每天,王总猪蹄都很畅销,不到黄昏,一车猪蹄就卖完了。
王总已经听说了卖猪蹄的小范拿他当招牌的事情了。王总手下的办公室主任小丁问王总,要不要掀翻小范的猪蹄车?王总淡然一笑,说:“都不容易,人家也要吃饭嘛!只要我的名字能让穷人填饱肚子,我不也是个社会慈善家吗?”
王总还是常常上街啃猪蹄,要两只猪蹄,弄二两小酒,搞得嘴上美滋滋的。临走,拿出10元钱给卖猪蹄的小范。
小范哪儿肯收王总的银子?小范诚恳地说:“王总,因为您爱吃我的猪蹄,我的生意才做得起来,您就是我的财神啊!”
王总微微一笑,说:“你说哪儿去了,你在群众中为我扬名,提高了我在社会上的名誉度,我还要感谢你呢!”
王总和小范就这么交上了朋友,小范总是给王总留出烀得最香最烂的猪蹄,等着王总来啃。有时候,王总忙,一时过不来,小范就打的专门给王总把猪蹄送过去,王总也不白吃小范的猪蹄,顺便扔给小范两包香烟。
当然,有的时候,王总也会和小范侃上几句“猪蹄文化”。王总从猪的祖师爷猪八戒说开去,一直说到猪的每一只蹄子,把猪说得浑身都是宝。王总还会拿出这样的问题来考小范:“猪蹄子天天踩烂泥,为什么吃起来特别香?”小范答不上来,就请王总赐教。王总说:“猪是最幸福的动物,整天傻吃闷睡,不会思考,所以它的肉香!”
小范的脸一红,心想:王总不是骂我吧?又一想,王总是喜欢我,才骂我的。王总骂我是爱我,不爱我就不会骂我!
小范知道,王总这样的公众人物,一定有许多烦心事。有了烦心事,总是要骂人的。骂人泻火,要是能让王总大骂一顿就好了,只要他高兴。
说实在的,小范是有野心的,他要把猪蹄事业做大做强,做成一个猪蹄集团,也就是说,他烀的猪蹄要打人各大饭店、超市。菜名都想好了,就叫“八戒招手”,小范需要王总的支持,只要王总支持一下,“八戒招手”就能到达理想的彼岸。这也是小范前一阶段喊出“王总猪蹄”的初衷,总而言之,小范要打王总这张招牌!
一不做,二不休,小范连夜开始了筹划。七天以后,他就把全市乃至郊区各县卖猪蹄的全都联合起来了,成立了八戒连锁集团。他自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要求各摊、点、户,统一打出“王总猪蹄”的招牌,抢先登陆。
当晚,大街小巷,到处都是“王总猪蹄”的金色幌子。
这一招真是厉害。王总领着一帮人过来了,指着小范的鼻子,大发雷霆,要的就是这个效果。王总把小范骂了个狗血喷头,大家都听见了。
王总与小范打了一场官司,告小范侵犯名誉权。
王总胜了官司,却没要求小范做任何经济赔偿。王总说:“我一个堂堂的总经理,为国家上缴利税上千万,怎么能和老百姓较真呢?”
王总因为爱民、亲民而名声大振,一年后,就被提拔当了副市长。
打完官司,“王总猪蹄”正式更名为“八戒招手”,生意更火了,很快就打进了各大饭店和超市。
小范时常亲手烀制猪蹄,给王总送过去。用的是“特快专递”,专人专车。
外地饮食业纷纷效仿,拓展创意,雨后春笋般冒出来一些名堂,“某总菜单”“某总美食”“某总专席”,不一而足。
考题:
一、这篇小小说叙述了一个怎样的故事?
二、你能用简洁的语言概括出文中“小范”的性格特点吗?
三、请概括小说中“王总”的形象。
四、小说通过叙述故事表现了怎样的主题思想?
五、文章最末段看似旁逸斜出_____之笔,你认为是不是可以去掉?
参考答案:
一、本小小说讲述了“王总”与小摊贩“小范”之间相互利用并最终达成“双赢”的故事。
二、“小范”是一个精明、见风使舵、具有商业头脑的人,但过于不择手段。
三、“王总”是一个善借舆论造势的人,他为达到自己的目的,可以屈身下蹲。
四、小说借企业官员与小摊贩之间相互利用并最终实现“双赢”的故事,反映了当今社会官商勾结、相互帮衬的社会问题。
五、不能去掉。小说末段构思精巧,在文中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它由点及面,深刻揭示了小说的主题思想,因此绝非旁逸斜出之笔。
十成牛排
顾客说:“你们这里的牛排真是别具一格,称得上是十成牛排!”
服务员说:“谢谢您的夸奖,敢问具体是哪十成?”
顾客说:“这块牛排,三成生,二成熟,还有一成半生熟!”
服务员问:“您评价了六成,那还有四成呢?”
顾客答:“我还想问你呢,为什么我的牛排这么小,剩下的四成哪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