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墨一词由来,在《左传》昭公十四年,语出叔向。其时晋国发生一起恶性案件,当国大夫也是国际名人叔鱼及另一贵族雍子被邢候所杀,执政韩宣子咨询叔向处理意见,后者言及:“以贪败官者为墨”,这就有了贪墨一说,后世延用,义指贪赃枉法的行为。
然而此事颇蹊跷,加之我渐渐习惯美好想往总被人事之黑恶颠覆的经验,就要饶舌几句。按其起因为邢候与雍子对鄐县田地归属产生争端,本来当由士景伯审理,却成为“旧狱”,就是积压的旧案,以士景伯出使楚国,叔鱼代为署理,而罪在雍子,雍子把自己女儿作为贿赂,呈送叔鱼,遂赢得官司,邢候忍无可忍,愤而杀戮,将叔鱼和雍子一道取消了生存权,无非平衡因职能部门枉法自己失去鄐田的愤恨心理,罪则罪矣,类似激情犯罪,不乃事出有因乎?
问,此案曲直未必复杂,为何久拖不决?叔鱼贪婪成性,见诸文字记载平丘会盟索贿卫国一事,当流布四方,自家人怎么可能不了解?既属积案“旧狱”,且关乎土地所有权,执政者会毫不知情,若欲秉公裁断,乃至于一点警示都不给叔鱼吗?主张“施生戮死”的叔向,获义而灭亲之令名,不讳言则迟来的正义,那邢候就是迟来的正义也没得,从土地归属争端开始,正义始终缺失,酿成血案后闪归,而又著于春秋,我惊讶非是美化叔向,此则究属何益?
《左传》记载造刑书铸刑鼎的事件有两桩,郑国子产、在先,晋国的范宣子和赵鞅、在后,纵观人类社会历史变迁,可以说是进步的。那么赵鞅与范宣子那次叔向应该是已经辞世了,未及发表宏论而不见载籍,子产铸刑书,叔向是非常反对的,曾致书深表担忧和遗憾。
叔向反对刑书一个根本理由是它启发庶民百姓的争竞之心。溯源则是维护礼治,礼治则更靠近人情,与人治结合愈发紧密,其基础是人生而不平等,及贵贱有别,贵贱天成,且不宜擅改。
法治后于礼治也就是人治,那后来者居上,或者说它一定优越于前者,就平治天下而言,确实这样吗?有个先决条件,要施法者也必须在法治控驭之内。
非此,执法柄的人,运法如刀,所切削尽在适合自己的意志,何谈公正之有?这个也本是人治遭受诟病多多的地方,如未获妥善解决,法治人治必然相继做虎狼残虐众生,其情状则并无二致了。
我疑虑邢候雍子争鄐地田产一案的处理结果,以及见诸载籍所揭示的意义,也就在这个地方。礼治精髓左传很有几处加以论述,以其更近人情,非本在人治又能是什么东西呢?而人治精髓在权用,那就要看权柄在握者的人性怎样了。
韩起韩宣子虽是天降英才不世出伟人晋悼公亲手遴选,却亦为假公济私残毁晋室卓然著力者,然而观察他索要玉环甘心受挫于子产,其人不但深明进退之要,更极善伪装造作,则此案中,能没有他作为主政晋国的最高意志之体现吗?
所以,无论是羊舌、孔氏倍加推崇的礼治,还是庶民寄予厚望的法治,有类水上波澜,渊薮之下,操权柄者稍稍举手摇足,则不知泛起怎么的浪花。贪墨之论看似秉公直言,究竟于事无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