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
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
——判词
在金陵十二钗正册女儿中,巧姐与秦可卿同辈,而年龄最小。她娇贵多病,第21回染了痘疹,第42回撞了花神,第84回惊风。清虚观打醮,凤姐催着张道士换巧姐的寄名符。刘姥姥二进荣国府,因巧姐又病了,王熙凤与刘姥姥闲话家常巧姐是如何又病的,王熙凤说太太给了一块糕风地里吃了扑了风,受凉之意。刘姥姥说是小孩子家到了生地方,眼里头又干净,是见了什么神,撞了客。
最后刘姥姥建议,“富贵人家养的孩子多太娇嫩,自然禁不得一些儿委曲,再他小人儿家,过于尊贵了,也禁不起.以后姑奶奶少疼他些就好了。”
王熙凤便说大姐儿还没有名字,便请刘姥姥取一个,意在“一则借借你的寿,二则你们是庄家人,不怕你恼,到底贫苦些,你贫苦人起个名字,只怕压的住他。”刘姥姥听说大姐儿生日是农历七月初七,便给她起名巧姐,“这叫作‘以毒攻毒,以火攻火’的法子,日后或一时有不遂心的事,必然是遇难成祥,逢凶化吉,从这‘巧’字上来”。
前八十回巧姐戏份较重的一次出场仅出现在刘姥姥游大观园的文中:“那大姐儿因抱着一个大柚子玩的,忽见板儿抱着一个佛手,便也要佛手。丫鬟哄他取去,大姐儿等不得,便哭了。众人忙把柚子与了板儿,将板儿的佛手哄过来与他才罢。那板儿因顽了半日佛手,此刻又两手抓着些果子吃,又忽见这柚子又香又圆,更觉好顽,且当球踢着玩去,也就不要佛手了。”[1]这个细节仍然只是陪衬,表现她娇生惯养,并暗示她与板儿的姻缘。
宝玉称巧姐为妞妞,又说:“我瞧大妞妞这个小模样儿……”“大妞妞”是否因为根据一个较早的脂本续书,巧姐是凤姐长女?说见赵冈“红楼梦考证拾遗”第136页。巧姐、大姐儿姊妹俩后并为一人,故高鹗将后40回大姐儿悉改巧姐,以致巧姐忽大忽小。
第80回巧姐患惊风症,旧本也作巧姐,而且有无数“巧姐”,绝非笔误。第101回夜啼,被李妈拧了一把,各本均作“大姐儿”,是屡经校改的唯一漏网之鱼。抄本第101回不是旧本,但是旧本想必总也是“大姐儿”,否则程本的“大姐儿”从何而来?被拧大哭,凤姐先发脾气,然后感叹:“明儿我要是死了,撂下这小孽障,还不知怎么样呢!……你们知好歹,只疼我那孩子就是了。”只有一个孩子,而前文作大姐儿,是另有一个长女巧姐。一页之中自相矛盾。
第八十回假定原是大姐儿患惊风,早期脂本流行不广,抄手过录时根据后期脂本代改为巧姐。第一〇一回不是旧本,当然不是同一抄手;只有一个“大姐儿”字样,全抄本未代改,程甲、程乙本两次校阅,也没注意,仍作大姐儿。下文“撂下这小孽障”,仅提次女,因为太小,更不放心,但是“你们知好歹,只疼我那孩子就是了”,一定是“只疼我那两个孩子”,被程本或原抄手删去“两个”二字。在同一段内忽而,忽而警觉,却很少可能性。一定是本来没有“两个”二字。
第113回是旧本,凤姐叫巧姐儿见过刘姥姥,说:“你的名字还是他起的呢。”大姐儿由刘姥姥改名巧姐——续书并不是根据早期脂本,写凤姐有两个女儿。“大妞妞”不过是较客气的称呼,如“史大妹妹”,并没有“史二妹妹”。
续书写巧姐暴长暴缩,无可推诿。不过原著将凤姐两个女儿并为一个,巧姐的年龄本有矛盾,长得太慢,续书人也就因循下去,将她仍旧当作婴儿,有时候也仍旧沿用大姐儿名字。后来需要应预言被卖,一算她的年纪也有十岁上下了,(这是照周汝昌的年表,八十回后照大某山民回末批语。)第118回相亲,也还加上句解释:“那巧姐到底是个小孩子。”
外藩买妾,两个宫人相看巧姐,“浑身上下一看,更又起身来,拉着巧姐的手又瞧了一遍,略坐了坐就走了。”只看手,不看脚,因为巧姐没裹脚。前八十回贾母看尤二姐的脚,是因为她是小脚。
甲本不主张强调书中人是满人。“妞妞”甲本改“姐姐”,疑是“姐儿”误。本来书中明言金陵人氏,一般读者的印象中也并不是写满人。自然是汉人的故事较有普及性,甲本改得很合理,也合原书意旨。下文“大妞妞”改“大姐姐”,应作“大姐儿”。甲本道学气特浓,巧姐是闺名,堂叔也不能乱叫。第118回贾政信上称探春为探姐,也就是探姐儿。那是自己父亲,没给改掉。宝玉仍称巧姐为大姐儿,因为家中小辈女孩子通称大姐,如西门庆称女儿为大姐,或“我家大姐”,以别于人家的大姐。
巧姐最后的命运,第五回的判词和《留余庆》曲交代得很清楚,大家基本上都能看懂,就是因为当年她母亲善待了刘姥姥,种下善缘,因此家族败落后,刘姥姥一家救了她。她最后的归宿,应该是嫁给了刘姥姥的外孙板儿,虽然住在荒村野店,每天还得纺绩谋生,过去那富贵奢华的小姐生活一去不返,也属红颜薄命,但跟大半辈子都在深宫中,没有感受过什么温暖的大姑姑、出嫁一年便被蹂躏致死的二姑姑、被迫远嫁到蛮夷之地的三姑姑、悲观绝望而青春出嫁的四姑姑以及被父亲休弃之后众叛亲离之下惨死的母亲相比,那算幸运多了。她和板儿的姻缘,在第41回有非常容易明晓的伏笔,大姐儿——巧姐是后来刘姥姥给她取的名字——原来抱着一个大柚子玩,忽然看见板儿抱着一个佛手,就要那佛手,于是后来大人们就让两个孩子互换了柚子和佛手。脂砚斋有几条批语,说:“小儿常情,遂成千里伏线。”又说:“柚子,即今香圆之属也,应与缘通;佛手者,正指迷津者也。以小儿之戏,暗透前后通部脉络。”所谓佛手指迷津,也就是《留余庆》里所说的那些意思:“劝人生,济困扶穷,休似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正是乘除加减,上有苍穹。”
巧姐命运之谜,在于究竟谁是“狠舅奸兄”,狠舅是凤姐兄弟王仁,谐音就是“忘仁”,这应该没有什么疑问,奸兄呢?高鄂续书,把贾芸当做奸兄,这是天大的错误。第24回,写到贾芸时,脂砚斋有多条批语,赞他“有志气”“有果断”“有知识”,说他“孝子可敬,此人后来荣府事败,必有一番作为”——当然是指好的、正面的作为。我在关于妙玉的最后一讲里提到的那个靖藏本,这一回前更有一条独家批语,说“醉金刚一回文字,伏芸哥仗义探庵”。前面已经引过脂砚斋关于小红到狱神庙安慰宝玉的批语。贾芸、小红后来是一对夫妻,他们是大胆自由恋爱而结合的,凤姐对他们两个都有恩,80回后,作者会写到他们去安慰、救助凤姐、宝玉。至于贾芸探庵,探的哪个庵?栊翠庵?馒头庵?目的何在?效果如何?不得而知,但那是一种仗义的行为,不会是奸诈的行径。
刘姥姥一家在后半部中因巧姐为板儿媳妇,真的成了贾家的亲戚,而且是正派亲戚。“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在“树倒猢狲散”的情况下,贾府主子们之间的勾心斗角已发展为骨肉相残。到那时,肯伸手相援的都是些曾被人瞧不起的小人物,如贾芸、小红、茜雪等。而曾被作为贾府上下嘲弄对象的刘姥姥,不但是贾府兴衰的见证者,反过来,她也成了真正能出大力救助贾府的人。要把被卖作妓女的巧姐从火坑里救出来,就不外乎出钱和向人求情,这对刘姥姥来说是不容易的。
接着,招烟花女子为媳妇(此外巧姐也别无出路),则更是要承受封建道德的巨大压力。在脂批看来:“老妪有忍耻之心,故后有招大姐之事。”其实,这正是在考验关头表现出一个农村劳动妇女的思想品质,大大高出于表面上维护着虚伪的封建道德的上层统治阶级的地方。
贾巧姐终于从一个出身于公侯之门的千金,变成了一个在“荒村野店”里“纺绩”的劳动妇女,就象秦氏出殡途中宝玉所见的那个二丫头那样。与前半部十二钗所过的那种吟风弄月的寄生生活相反,巧姐走上了一条全新的自食其力的生活道路。于是,刘姥姥为巧姐取名所说的“遇难呈祥,逢凶化吉”得到了证验。
巧姐的结局也寄托了曹雪芹自己一部分理想,不可能人人出家为僧如宝玉,为尼如惜春,大观园里的人该怎样寻找一条出路,或许归隐田园是一个好的终结。曹雪芹曾表达了自己对农家的向往,如宝玉识农具一节,还有在第17回借助贾政的话“倒是此处有些道理。固然系人力穿凿,此时一见,未免勾引起我归农之意”。但是曹雪芹极度厌恶假的田园生活。
在17回里,在贾政表达对稻香村的喜爱同时,宝玉却认为稻香村不伦不类,不是真正的农家,是一种矫情。“宝玉忙答道:‘老爷教训的固是,但古人常云‘天然’二字,不知何意?‘众人见宝玉牛心,都怪他呆痴不改。今见问‘天然’二字,众人忙道:‘别的都明白,为何连天然不知?‘天然’者,天之自然而有,非人力之所成也。宝玉道:‘却又来此处置一田庄,分明见得人力穿凿扭捏而成。远无邻村,近不负郭,背山山无脉,临水水无源,高无隐寺之塔,下无通市之桥,峭然孤出,似非大观。争似先处有自然之理,得自然之气,虽种竹引泉,亦不伤于穿凿。古人云‘天然图画’四字,正畏非其地而强为地,非其山而强为山,虽百般精而终不相宜......’”宝玉认为真正的村落应当是二丫头或巧姐日后生活的村落那样,虽贫苦却乐于其中,那是一种自然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