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邻居家的丁才,生于民国丁亥(1947)年,他本来有个哥哥叫丁煌,大他16岁。
丁煌个子高高大大,一表人才,且读了不少书,在那时永兴的农村也算个知识分子,因此,担任了初级社的干部。政府惜其才,差他去乡邮所供职却未及时到任。1953年的一天晚上黑咕隆咚的,丁煌和另两名社干部从邻村开会回家。路上,别人只见路,他却看见了一个人模人样的黑影,说是碰见了鬼,吓得他豆大的汗珠如雨下。回到家不及洗漱,蒙头盖脑睡去了,天亮时发现他一命呜呼归了天。其父龙集捶胸顿足大哭了一场。
一晃几年过去了,龙集心情稍定。1958年,丁才患了淋巴结炎,脖子两边溃烂得结成一层层脓疤,生发出一股浓烈的腥臭味,脖、颈、头不能随意转动,要观察四方动静得像个机器人样,呆板地转动身子才能实现。丁才有衣不能穿,成天把衣服顶在头上,用手拽着衣襟。正面看他像只猫头鹰,背面看他像个稻草人,要是不知情的人晚上见了他,还以为是个魔鬼。龙集急得团团转,带着丁才四处求医找药,就是不见效果。龙集便向亲友求借凑了些钱,抱着一线希望急奔上海。可是那昂贵的医疗费让他无法承受,父子俩在那华丽的大街上徘徊了两天,只好悻悻而归。
龙集从医生口中得知,淋巴结炎是个折磨人的病,脖子两边烂得接了口就意味着生命到了尽头。龙集怎么也接受不了这个现实,大儿子完婚的喜日都定好了,可他匆匆忙忙地“走”了,唯一的希望都寄托在小儿子身上。现在小儿子又成了废人,祖祖辈辈延续下来的香火,到此即将划上句号。这成了龙集的一块心病,他茶饭不思,觉睡不香。不久,龙集也去见了阎王。
丁才随继母生活,一天天长大,不觉进入了青春期,也懂了些事。他深谙父亲的死因,知道自己肩上的责任。他有很多梦想,最大的梦想就是把病治好,娶个老婆,生个儿子,以延续祖祖辈辈传下来的香火,也好向祖辈们有个交待。这梦一直埋藏心底。
于是,丁才便想着攒钱。那时赚钱少有来路,攒钱更不容易。对丁才来说,唯一能赚钱的事就是捉鱼卖了换钱,然后再积攒起来。这下可惹恼了继母。继母埋怨丁才小气、自私,要他拿出点鱼来开开荤都不肯,还学会了存私房钱。母子因此大吵了一场,从此(1968年)便分了家。
丁才的病情日趋加重,促使他攒钱的心情更为迫切。他除了做些力所能及的事赚些工分外,还养了几只鸡,换些油盐钱。丁才常用一种篾片织成的鱼具来捕鱼,利用鱼的向水性,选择有流水响声的地方,围成一个半圆,将鱼具放置出水口,鱼便会钻进渔具,到时来取鱼就是了。每天清早天刚蒙蒙亮,他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取鱼,有时还不忘顺手牵羊把人家的鱼也取走。不过村里人都同情他,警醒一下便是,也不和他计较。有时他会拿着鱼篓、瓜勺到田埂上游荡,发现有鱼的水凼,就一手拽住衣服,一手用瓜勺舀水,一勺一勺把水戽干,那鱼便成了“瓮中之鳖”。捕鱼夏天最盛,秋季次之,冬、春两季没什么“戏”,所以,丁才至死也没攒上多少钱。
1977年6月,丁才几天没出来游荡,人们发现他死了。村里人清理他的房间时,发现一个“六六六”粉包装纸裹着的纸包,打开一看,全是壹圆、两圆,也有壹拾圆的人民币,一共壹佰叁拾捌圆。这个数在那时对一个家庭来说算是大数了,可相对于丁才的治疗费却还是个零头。
乡亲们找来几块宽大厚实的松木板,订了一口简易棺材,把丁才的尸体装了进去。然后,又择了两个壮实汉子一前一后抬着,朝丁才永远的“家”走去。前面没有带白拜路的孝子,没有任何排场,只有一面锣随后相送,时不时“铛铛”地响着。丁才带着他的梦想,随着他的躯体一起走进了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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