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的文风浅藻,但是我仍然凭借自己对文学的狂热痴爱,努力地去感染着身边人。固然会有冥顽不灵的人,我也不愿对其多费口舌。毕竟,我带动的人,也有那一两个确实是以决心和勤奋努力创作,他们断然是喜欢上了文学。
虽然,我的种种特长与缺点:善于思维解题,固执己见解题,对问题进行正确批判怀疑都指向理科。嘴快,字难看,记忆力不好果断拒绝了文科。
我并没有什么意愿去改变,把自己人生船帆转舵,驶向文学海。我想把船开在文学和理科的交界处,兼两地。
在此如实记录两点,警示自己。
一,如同处于这种地界儿的人,码的字究竟是给别人看的还是给自己看的,我也同样有这样的疑问。不过,在不久前,我解决了这个疑问。
文章是用自己的精神和时间码出来的,是每个动笔者最宝贵的财产,它含着码字者的心血。码字者肯定是有一些追求的人,而且愿意把他码的文章发出来给别人看,证明他不仅想让自己拥有这种生活理念或者是思想,他当然心怀着他人。文人多有的委婉肯定多多少少伴随每个文人,所以他们不会把自己的意愿直接吐露出来。
文章首先是给别人看的,陶冶别人的情操,引导别人。
八年级下册生物书这样写道:同种生物,不同个体之间,学习的能力是有差异的。
人生来有别,这是注定的,不可否认的。然而我的意思不是说就是定型,后天的勤奋努力才是关键。切记,比你优秀的人只是在nǐ kàn不见的地方独自努力而已。
也就是说,码字者写的文章是不一定对某些家伙有用,某些蠢材可以看懂的。心再大,也不可能兼怀所有人。所以,不要也不必多言。码的某些字那些蠢材看不懂就算了,留给自己看。
浮躁的社会中,浮躁人越来越多,越来越可恨。人心麻木,自大自私。这些祸恶的根源,谁可以一口气全部杀死,或者保证不再出现呢?没有人可以保证。
二,在一位朋友或者是前辈,我想她更想让我称她为朋友。指引下,既然选择了军校,穿一身军装,就不能食言,对文学的狂热也要保留。
这不是我脑子一热胡乱答应说说的。早先我拒绝,经过几个月深思熟虑,再谈起的时候,我接受了。
大丈夫,不为国家而生而死,何以为大丈夫?大丈夫,不以天下为己任,何以为大丈夫?
有血气的码字者,都想像辛弃疾那样不仅驰骋沙场,还要能舞笔成篇。
迷蒙的世界中,我穿着一身军装,疾舞着笔,不管是给别人看,还是给自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