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做“可怜人
长久以来,对“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我一直存在某种疑惑,因为“可怜”之人应该是让人同情的,他的“可恨”之处又从何说起?
但凡经典之语必有生活经验之总结吧。历经浮华,阅尽世事,发现“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实质蕴含着某种因果关系:“可怜”是结果,而造成“可怜”的缘由正是自身,这或许就是其“可恨”之处。放眼人生,这样的人还真是不少。
现今社会上“啃老族”盛行,让那些为子女辛苦劳碌的父母不胜其烦,想安静的渡过余生都成为一种奢求,他们是很可怜的。但追根溯源,催生此类现象的元凶还是啃老族的父母。除去社会就业的压力,生存的艰难,啃老族本身的高不成低不就等客观原因外,啃老是需要基础和某种依靠的,如果没有办法去啃也只好自食其力了,啃老族的父母无形中编织了一张精美的温床,成为啃老族们可靠而稳定的后方,啃老族的主体多是城市子女足以说明这个问题。长期的无私关心、帮助甚至溺爱,使啃老族养成了软骨病,吃不了苦,受不了气,眼高手低,久而久之,成为寄生虫。所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也就由此得到注解了。 还有那些婚姻不幸的女人,或者面对丈夫的出轨一次次隐忍,维持着虚假的繁荣,而内心饱受煎熬,人前强颜欢笑;或者是离婚后心伤至极,从此不再相信人生、相信爱情、怀疑社会、怀疑一切,因为她付出了真心,换来的是背叛,于是因为这个男人她心如死水;或者因为婚姻的失败,觉得自己彻底失败,自信全无,她将人生的全部价值寄托于男人,寄托于婚姻,没有颜面活在世间,她的眼光是如此的狭小,看不到更加广阔的空间,变得自卑甚至自闭起来;或者有的女性在婚后放弃了自我发展、自我进步,心思放在如何把男人盯牢,盯死,整日疑神疑鬼,把家庭气氛弄得压抑、紧张,最后才明白只有学会放手,给大家属于自己的空间,才能享受美好的家庭生活。她们是可怜的,同时也是可恨的,可恨之处就在于对婚姻的错误认识,面对不忠,不敢结束;面对背叛,走向极端;面对失败,不敢直视;面对发展,选择退缩。她们的人生道路走得越来越窄,她们的可恨与悲剧也就产生了。
整日以酒为乐,喝得醉倒街头而死的醉鬼;年轻时不珍惜时光,喜欢玩耍,老来一事无成,过着潦倒生活的失意之人;有很好的天赋不珍惜,眼高过顶,一手好牌打得稀巴烂之人;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一次次伸出罪恶的黑手,结果是锒铛入狱,在高墙内悔恨不已的贪官;痴迷于某种爱好,如好赌成性,害得家破人亡,倾家荡产……这些人的结局不可怜吗?他们又是多么的可恨呀。苦果由自己种下,也由自己品偿,这又能怨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