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个人资料简介
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共产主义战士。湖南望城县人。1949年参加儿童团,担任儿童团长。1954年加入了中国少年先锋队。1956年在乡人民政府当通讯员。不久,调到中共望城县委当公务员,被评为工作模范。1957年2月8日加入中国共产主义共青团。曾参加沩水工程、团山湖农场和鞍钢的建设,多次被评为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196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被编入工程兵某部运输连四班,当汽车兵,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当抚顺望花区和平人民公社成立时,他把自己在工厂和部队积存的100元钱捐献给公社。当他得知辽阳地区遭受百年不遇的大水灾时,又将 100元寄给了辽阳市委。他还十分关心少年儿童的成长,担任驻地附近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在入伍不到三年的时间里,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被评为节约标兵,荣获模范共青团员称号,出席过沈阳部队共青团代表会议。1961年升为班长,被选为抚顺市人民代表。1962年8月15日因公殉职。1963年1月7日国防部命名他生前所在的班为“雷锋班”。同年3月5日毛泽东亲笔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周恩来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憎爱分明的阶级立场,言行一致的革命精神,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奋不顾身的无产阶级斗志”。朱德题词“学习雷锋,做毛主席的好战士”。
【苦难童年】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12月18日出生,雷锋在湖南长沙雷锋镇简家塘一户贫苦农民家里出生,这一年是农历庚辰年,父母给他取乳名叫“庚伢子”。
民国三十二年至民国民国三十六年(1943年至1947年),祖父雷新庭,父亲雷明亮, 母亲张元满, 哥哥雷正德相继悲惨死去,弟弟饿死在家中,年仅7岁的雷锋从此沦为孤儿,在六叔公和六叔奶奶的拉扯下,艰难地活下来。
【翻身解放】
1949年8月,湖南解放时,雷锋找到路过的解放军连长要求当兵,连长没同意,但把一支钢笔送给了他。
1950年,雷锋当儿童团团长,积极参加土地改革,土地改革开始,雷锋分得3.6亩耕地,还有一些生活用品。1950年夏,乡政府的党支书供他免费读书,雷锋入刘家祠堂小学读书。
1954年,雷锋考入清水塘完全小学,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被选入中队委员。
1955年,雷锋转入荷叶坝小学,同年春天,在农业合作化高潮中,雷锋把土改中分得的3.6亩田全部捐入荷叶坝小学。
1956年7月15日,雷锋从荷叶坝小学毕业。
【参加工作】
1956年夏天,小学毕业后在生产队当了近3个月秋征助理员,负责征收公粮工作。之后在安庆乡政府当了通信员,不久调到望城县委当公务员。
1957年2月8日,光荣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同时被评为县委机关工作模范。同年夏,担任望城县治沩工程指挥部通讯员,治沩工程结束,被评为治沩模范。
1958年春,雷锋到团山湖农场就职。响应望城县团委提出的捐献一台拖拉机的号召,雷锋捐款20元,成为全县青少年中捐款最多的一个,县委决定派雷锋学开拖拉机。3月16日,在《望城报》发表第一篇文章《我学会开拖拉机了》。9月,雷锋响应号召,到辽宁鞍山做了一名推土机手。同年秋,到韶山瞻仰毛主席故居,10月,由原名雷正兴改为雷锋。11月15日,雷锋到鞍山钢铁厂参加社会主义建设,被分配在鞍钢化工总厂洗煤车间当推土机手,不久,出席鞍山市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代表大会。
1959年8月20日,报名到鞍钢弓长岭矿山参加新建焦化厂工作。
【参军入伍】
1959年12月9日,弓长岭《矿报》发表雷锋《我决心应召》的申请书,表达积极要求参军的坚定决心。
1960年1月2日,新兵换装集中待发,雷锋因无政审表,难以批准入伍,辽阳市兵役局余新元政委送雷锋到新兵大队,当“便衣通信员”。
1960年1月7日晚,接兵参谋戴明章通过长途电话向工兵团团长吴海山请示,雷锋虽无政审表,可是个优秀青年,是否能先带到部队。经同意,在登车出发前8小时,雷锋参军入伍。
1960年1月8日,雷锋入伍第一天,来到营口新兵连。当天下午,作为新兵代表在全国欢迎新战友大会上发言。
1960年3月,新兵连训练结束,雷锋被分配到运输连当驾驶员,下连不久,又被抽调参加团里战士业余演出队。
1960年4月,从团里战士业余演出队回到运输连,一个月后,雷锋成为新兵中一名合格的汽车驾驶员,第一个下到战斗班。
1960年8月,参加上寺水库抢险救灾,带病连续奋战7天7夜,表现突出,团党委为雷锋记二等功一次。把平时节约下来的100元钱分别支援抚顺市望花区人民公社和辽阳水灾区,受到部队表彰,团党委决定树立雷锋为“节约标兵”。
【光荣入党】
1960年11月8日,运输连支部党员大会通过雷锋入党申请,并被选为抚顺市人民代表。
1960年11月9日,工兵团党委在党委书记、政委韩万金主持下,在沈阳军区招待所临时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批准雷锋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60年11月23日,沈阳军区工程兵党委作出授予雷锋“模范共青团员”称号决定。
1960年11月27日,雷锋荣立二等功,作为立功代表在全团授奖大会上发言,团长吴海山、政委韩万金分别向雷锋颁发二等功奖状和“模范共青团员”奖状,此后,雷锋又荣立过三等功一次,受团、营嘉奖多次。
1960年12月1日,雷锋从1959年8月30日至1960年11月15日的15篇日记在沈阳军区《前进报》首次发表。这个月,雷锋在《前进报》发表署名文章《解放后我有了家,我的母亲就是党》。
1961年2月3日,应邀到海城驻军作忆苦思甜报告,与全国战斗英雄郅顺义(董存瑞战友)亲切交谈。
1961年5月,雷锋作为全团候选人,被选为辽宁省抚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61年7月27日,接到抚顺市人民委员会通知书。
1961年7月31日至8月3日出席抚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62年1月27日,雷锋被批准晋为中士军衔。
1960年雷锋给战友王延堂送饭盒。
1960年雷锋给战友王延堂送饭盒。
1962年春节,雷锋在《前进报》发表《62年春节写给青年同志们的一封信》。在此前后,雷锋又在《前进报》发表了《在毛主席的哺育下成长》、《我是怎样从一个苦孩子成长为毛主席的好战士的》、《做毛主席的好战士》等著名文章。
1962年2月14日,雷锋被选为党代会代表,出席中国共产党工程兵十团代表大会。
1962年2月19日,雷锋以特邀代表身份,出席沈阳军区首届共产主义青年团代表会议,并被选为主席团成员在大会上发言。
【意外身亡】
1962年8月15日上午8时,雷锋与战友乔安山在准备前去洗车时,雷锋下车指挥倒车,车轮打滑,碰倒了一根电线杆,这根电线杆打到了雷锋左太阳穴上,雷锋当即昏死过去,经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02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12时5分不幸英年早逝,年仅2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