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芙蓉文章网 散文美文 康德:人是什么?

康德:人是什么?

收录时间:2022/1/14 14:39:13

关键字:康德  理性  先验  问题  

阅读:166

  • 作者刘松青

有史以来,从哲学到政治学、社会学、生物学和人类学,人类当中最具智慧的头脑对“人是什么”这一问题的孜孜求索从未间断,他们给出的答案各式各样。然而,“人是什么”这个问题却依然晦暗不明。正如威尔森(edward o. wilson)指出的那样,人的本质问题带有欺骗性,它永远是哲学家的一个致命陷阱。他进一步指出,哲学家应该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解释人,花一点时间去了解进化论,将人看作自然科学研究的一部分,并且只能尝试通过整合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的方法来研究,而不仅仅是从后果而非从起源来研究人。他认为,任何人在考虑人的终极本质是什么的时候,都要慎重对待上个世纪科学研究留下的遗产,或者以之为前提。也就是说,如果wǒ men的xīn líng可以被解释为有限数量的化学和电子反应的活动,如果wǒ men只是普通生物并且wǒ men的xīn líng不能自由飞翔,如果人类是由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理论、基因改变和环境的必然性而不是神造就的,那么,无论wǒ men用多少隐喻和想象美化这个绝对的结论,都没有办法解决这个富有吸引力的问题。

威尔森的观点无疑有些偏颇,因为至少到目前为止,生物学、认知科学、神经科学等方面的研究能够提供给wǒ men的只是一些关于人的现象或者经验认知。例如,从人类的基因编码和大脑活动图谱等研究成果看,科学回答的是wǒ men的生物本性。人的行为受其生物性约束,然而“人是什么”的问题不仅仅涉及wǒ men的生物功能与大脑结构,而且涉及wǒ men的社会结构、行为选择结构,亦涉及人与他人的共在,以及“wǒ men应该以及如何成为wǒ men自己”等问题。当涉及这类规范性主张的时候,科学方法似乎没有多少用武之地,人们完全可以将自己想象为受规范约束的,而不用服从科学的世界图景。因而,要攻克“人是什么”或者“wǒ men是谁”的难题,wǒ men不得不回到哲学。正如康德所言,“哲学是一种总体知识,没有哲学,一切获得的知识就只能当作零碎的摸索,而不能认为是科学”。对人的认识,wǒ men需要的正是这样一种整体主义的眼光和视角。

康德表明,在理解“人”这个根本性问题上,哲学相对于自然科学具有天然的优先性。因为,人是什么的问题不同于自然实体具有何种特征的问题。要回答这个问题,wǒ men不仅需要考虑如何从其他自然对象中区别出智人,也需要思考如何内在地理解“wǒ men”自身。康德认为,从内在视角来思考人的存在问题不只是一个哲学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是做什么、想什么、找什么乐趣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而言,自然主义是不充分的。在这个问题上,康德的哲学框架不只是包含使得经验世界的科学为真的经验实在论,也是坚持科学不只是唯一视角的先验唯心论,存在一个比理解为经验上可知的世界更丰富的世界本身。

康德给“人是什么”的问题提供了一个比现代自然主义更好解答模型。他既为独立于自然科学的认识论(形而上学)、伦理学和美学的基本规范性标准辩护,也为行动者的自由之可能辩护;他既充分肯定wǒ men对科学知识与真理的追求,同时也给wǒ men的自由保留了足够的空间。在他看来,wǒ men如何更好地思考、行动和感受,不仅遵循自然科学的结论,更重要的是,还符合wǒ men自身为自己创立的法则,即人不仅为自然立法,也为自身立法。

康德认为,wǒ men不仅要从人与其他理性生物的经验比较中去解释人的特性,也要以先验的视角、哲学的高度和整体的立场去考察人的本质。当然,由于在人之外,wǒ men目前还没有发现任何其他的理性生物,因而两种理性生物之间的比较是不可能的,从经验上确定人类的特性似乎就是一个难解之谜。不过,虽然人不能与更高的理性存在者进行比较,却还可以通过与其他动物之间的比较获得相关的经验。正如布兰顿(robert brandom)指出的那样,“wǒ men是谁”的问题要放在一个更广阔的视角之中来考察,wǒ men不仅要将人从某些与人相似的物种如黑猩猩的比较中区别开来,还要说明“wǒ men”和其他一些物质对象的本质不同;wǒ men要避免从生物起源或者物质构造的视角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应该关注那些涉及wǒ men能够做什么的,更抽象、更具有实践性的情况;wǒ men应该从人区别于其他生物的本质特征中找到这种划界的可能,或者定义“wǒ men”自身。布兰顿认为,这种本质特性就是智性(sapience),也就是康德意义上的理性规范性。

在康德那里,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人不只是被动感知或接受外部信息或刺激,他还具有知性、理性与判断力,正确的知性、周密的理性和熟练的判断力构成智性认识能力的整个领域。他将知性能力(运用概念的能力)看作关于一般规律的认识能力,认为一般规律不能理解为自然界用来支配人的行为的规律,就像是受自然本能驱使的动物一样,它是人为自己制定的规律。在康德看来,知性是发现规则的能力,判断力是发现属于规则的特殊情况的能力,而理性就是把特殊事物从普遍的东西中推导出来,因而按照原理和必然性来设想特殊事物的能力。所以也可以把理性解释为根据原则作出判断和采取行动的能力。人要给自己制定规则,就必须具有理性。

按照福瑞森(patrick r. frierson)的理解,康德对“人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回答涉及三种方式,即先验的、经验的和实用的。它们分别对应的是人的xīn líng的三个方面,即认识(比如真或假)、情感(比如高兴或不高兴)和意志(比如各种善)。

康德认为,认识、情感和意志都被自身的先天原则所统领,这些先天原则又被高阶的认识力量所规定。认识是受知性的先天原则guǎn lǐ的,意志是受理性的先天原则guǎn lǐ的,情感则是受判断的先天原则(目的性原则)guǎn lǐ的。因而,认识、情感和意志都是规范的,人们可以从内在的规范性结构的可能性条件来研究它。简单地说,先验人类学提供规范性,从内在说明人是什么,解释wǒ men应该如何思考、感觉以及选择,它其实是一种知性和理性的自我知识;经验人类学提供科学的、观察基础上的描述,以及人类的思考、感受和行动如何可以观察地归类;实用人类学则是将这两种方法放在一起,它描画的是经验的描述如何为满足先验人类学阐明的规范提供建议。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康德的三大批判提供了人作为有限但自由的知者、行动者和感受者的描述。他将人类知识看作由自发促使范畴(概念)去认识对象的理智的概念化所构成的,将人类行动看作遵从主观的并且因而自发的道德原则的必然性行动,将审美愉悦看作从证实wǒ men有限性的能力的自由作用中产生的,因而从根本上来说,人的行动不是由经验的因果关系决定的,而是基于其行动能力的先验自由,基于其理性的自发性。对于康德来说,“人类要达到他潜在的最终方式是生命的自反性,遵守参与到一个可理解的世界的思想、感情和行动的规范性原则”。根据福瑞森的说法,康德的哲学不管多么复杂,它作为一个整体表明,受因果支配的经验人类学没有排除“自由必须优先于人类行动的任何因果解释”这样的识见。他的先验人类学表明,人类的认知、情感和意志是自由的。但是,这种先验人类学同样强调,这种自由是规范支配下的自由。

人之所以具有理性的规范性,并且服从实践的规范性法则,在康德看来,就在于人具有一种自己创造自己的特性,他能够根据自己所采取的目的来完善自己,即可以根据其天然的理性能力,把自己造就成一个理性的动物。这样,人不仅保存着自己的种群,还可以训练和教育这个种群,对之进行日常社会性教化。此外,他还可以将这个种群作为按照理性原则安排的社会系统来治理。通过利用事物的技术性素质(与意识相联结的机械性素质)、实用性素质(巧妙地利用别人达到他的目的)和在他本质之中的道德性素质(按照法则之下的自由原则来对待自己和别人),人从其他自然存在中将自己区别开来,而这三个阶段中的每一个阶段,都足以规定人的特征,将他从个体性的物理的粗野状态中挣脱出来,成为一种规矩的、被规定为和睦一致的生物。换句话说,“人”是由人自己所创造和规定的一个概念,一种存在。


康德  理性  先验  问题  

精彩推荐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24 芙蓉文章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2021019821号     豫公网安备41032202000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