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芙蓉文章网 人生感悟 看清一个人 跟他吃顿饭就行了

看清一个人 跟他吃顿饭就行了

收录时间:2022/1/14 14:38:48

关键字:异乡  故乡  沈复  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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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和堂妹去城里的姑奶奶家做客,席间有一盘爆炒嗦螺,让两个平日里很少沾荤腥的乡下孩子,馋得口水直流。

但那盘嗦螺偏偏跟wǒ men作对似的,费了半天劲也嗦不出肉,反倒被辣得龇牙咧嘴,眼泪直流。

我灌了一大口水,懊恼地放弃了这盘美味。

而堂妹摸了把眼泪,装了一碗水放在旁边,又拿来牙签,先把螺肉从壳里挑出,放水里洗洗再送进嘴巴,那一顿她吃得津津有味。

大人看得有趣,建议我也学学堂妹的吃法,但我犹记着先前吃得太过狼狈,心中早已存了芥蒂,对那盘嗦螺再无兴致。

记得姑奶奶当场说了一句话:“将来妹妹会比姐姐过得有滋味。”

彼时年幼,难免心中不平。

后来年岁渐长,堂妹果真过得有滋有味,尽管不是大富大贵,但她却永远是快乐从容的。

而我呢,工作和感情都不顺利,生活充满了苦涩。

这时,我终于明白了姑奶奶当初的结论是多么正确,她通过一盘嗦螺,看出了我的死心眼,也看出了堂妹的变通。

诚如陈立教授所说:

wǒ men与新食材的相遇,创造了人类包容、接纳新事物并且将其融入自己生活圈子的能力。

这种能力也成为一种重要的性格基础,推动了wǒ men命运的轨迹。

人生就是由一顿顿饭组成,所以吃什么、怎么吃,就决定了这一生的滋味。

从容人生,把异乡吃成故乡

苏东坡一生几次被流放,按理说官场失意,是该心中抑郁。

但苏东坡每次到了流放地之后,却总能够与新的美食结缘。

第一次被贬到黄州,他发现了一大好物——猪肉,肉质好又便宜,而且当地人都不会吃,于是苏东坡发挥他的吃货本色,悉心研制出了独特的猪肉新吃法,这便是著名的“东坡肉”。

为此苏东坡还写下了《猪肉颂》,文中记录了东坡肉的做法,最后两句“早晨起来打两碗,饱得自家君莫管”,可见他吃得多么怡然自得。

后来被贬到当时的蛮荒之地惠州,生活条件更加艰苦,可他除了“日啖荔枝三百颗”,更是利用别人挑剩的羊脊骨创造出了烤羊蝎子的吃法。

苏东坡早年离开故乡之后,就一直在异乡漂泊,经受了重重打击,可他乐观从容的性格,让他走到哪吃到哪,从来没有水土不服,而是把每一处异乡都吃成了故乡。

时代发展到今天,wǒ men不必遭受古时的流放,但也因为求学和工作的原因远离了故乡,到达陌生的异乡,与陌生的食物相遇。

当人类与陌生食材相遇时,同样的考验也摆在了wǒ men面前:

如何认识和利用它,使其成为对自己的生存和生活有利的要素。

是否经受得住这种考验需要人类的智慧。

具体到个人,是否能够融入异乡的环境,首先看他能否接受这里的食物,或观察和利用这里的食材,把它加工、改造成适合自己饮食习惯的食物,只有这样才算在异乡找到了归属感的入口。

保持乐观的心态,才能随遇而安。把异乡吃成故乡,方可一生从容。

迷茫人生,把故乡吃成异乡

前阵子热播的《三十而已》,女主之一王漫妮在上海打拼多年,事业和爱情都受了挫折,于是回到了阔别多年的故乡,可是她却在故乡感觉处处不适应。

热情的乡亲给她端来大碗的吃食,她嘴上微笑,心里却想念上海的咖啡。

夜里她在房间玩手机,路过的邻居关切问候,还说给她盛碗吃的,她吓得赶紧熄灯。

不同的是她的相亲对象张志,他硕士毕业以后就回去任职,立志脚踏实地建设家乡。

有一次他们在小店边吃边聊,王漫妮说他热爱故乡,他回答了一句:人不能忘本。

说完夹起一大筷子菜放入口中,他整个的状态是放松、舒适的,这正是人在故乡中应有的状态,所以他在故乡过得如鱼得水。

而那一刻的王漫妮,借着客气的微笑,掩饰自己格格不入的落差感。

她已经不再适应这里的饮食文化,也不再适应这里亲密无间的人际关系,于是她不顾家人的苦苦挽留,再次离家去了上海。

有人称赞王漫妮敢闯敢拼,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她始终是迷茫的,看似一往无前,实际却没有清晰的规划。

王漫妮其实代表了当今的许多人,进,不能在异乡安身立命;退,无法在故乡安居乐业,只好不停在异乡飘荡,也不知究竟要迷茫许多年。

这自然有社会大环境的因素,但也与个人没有形成稳定的性格有关。

人类就是一方水土的一部分,人类与水土的关系不是对立的,而是互相依存的。

这种依存关系造就了wǒ men的性格,造就了wǒ men与其他水土养育的人之间的差别,让wǒ men更加热爱自己脚下的这份水土,也就是这份乡愁。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若一个人早年没有依托故土的养育,形成稳定的性格,那么在随后的漂泊中,就像无根的浮萍,繁杂的经历并不能让性格丰满,反而会叫人丢失本来的性格。

一个能把故乡吃成异乡的人,灵魂将在何处安放?

恩爱人生,互相驯化和滋养

《浮生六记》中沈复和芸娘的感情至深,夫妻间的互动总是充满默契,但一次关于食物的对话表明两人也并不总是心意相通。

芸娘喜欢吃臭乳腐和虾卤瓜,而这两味恰好是沈复生平最讨厌的,沈复便取笑她是狗还是蝉(狗食粪便,蝉团粪便),芸娘答曰腐乳的优势在于便宜,好下粥下饭,自幼是吃惯了的,又说虾卤瓜是嫁到夫家才尝味。

沈复又问难道说我家是狗洞吗?

芸娘窘迫之余反过来说:你喜欢吃蒜,我不也勉强吃下去了。

继而又提出要求:腐乳不强求你吃,但虾卤瓜你可捏着鼻子尝尝,咽下去方能知道它的美味!

话已至此,沈复只好掩鼻吃了,没想到味道还不错,放开鼻子再吃,更觉美味异常,从此也爱上了虾卤瓜。

同一款食物,为什么沈复起初厌恶而后来喜欢呢?

芸娘说了一句妙语:"情之所钟,虽丑不嫌。"

这句妙语真是恩爱的最好注脚,钟情于一个人,不会介意他貌丑,更何况是他的饮食习惯呢?

真正恩爱的夫妻或恋人,同一个锅里吃饭,日子久了,都会克服口味的矛盾,慢慢地融合对方的饮食习惯。

这时,双方其实已被彼此的饮食习惯所驯化。

这种奇妙的双向互动发生在爱人之间就更为有趣,我被你的食物所驯化,也就相当于接受了你的驯化,但你又势必会被我释放的爱意所牵制,以致说不清到底是谁驯化了谁,谁又滋养了谁。

但不管怎样,恩爱的秘诀之一就是:愿意接受彼此的驯化和滋养。

缺爱人生,放不下傲慢和偏见

伯母最喜欢吃鱼,出嫁前无鱼不欢,而伯父却偏偏最讨厌鱼,只要一闻到鱼味就倒胃口。

这件事说大不大,但关系到每日三餐,却也带来了不少麻烦。

刚结婚的前些年,伯母也偶尔做顿鱼,但出锅后就得立马把锅刷得干干净净,保证下一道菜不受影响,而且吃的时候要背着伯父,这样也算相安无事地过了好些年。

但自打上了年纪后,两人的倔劲也都上来了,伯母巴不得每隔几天就吃顿鱼,伯父恨不得家中永远不要出现鱼。

伯父说吃鱼肉满屋腥,伯母说不知鱼美味的人都是大傻帽。

为这事,两人也不知吵了多少次,后辈们谁也劝不了,最后,只好让二人一个住到儿子家,一个住到女儿家。

都说少来的夫妻老来的伴,伯父伯母这对老伴却让鱼给分开了。

鱼肉真的有腥味吗?这个问题就等同于羊肉是否有膻味。

人的口味实际上是被暗示的,饮食环境和习惯会对食物的味道产生干扰因素,若夫妻间饮食上的分歧永远存在,多半是心中的傲慢和偏见在作怪。

说得再明白一点,就是爱得不够深,不能像沈复和芸娘一样“情之所钟,虽丑不嫌”。

调整一下饮食习惯并不是比登天还难的事情,只要放下傲慢和偏见,试着去改变,就总能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口味。

生活这么具体,吃得愉快,感情才会升华,婚姻才会持久。

从“缺爱人生”走向“恩爱人生”,或许只在菜饭中的转念之间。

写在最后:

食如其人,食物构建了人的体魄,也滋养了人的性情,而人生的滋味也受到吃什么,怎么吃的影响。

若想告别迷茫,一生从容,那么就得将故乡的味道嵌入灵魂,日后无论身处何方,陷入怎样的困境,都能心感美味,让食物给人生以温暖和慰藉。

人生不怕身在异乡,只怕心无故乡。若舌尖上有念想,心尖上有羁绊,又何惧人生种种。

若想扭转缺爱的局面,恩爱伴余生,则要放下傲慢,抛开偏见,诚心诚意地接纳对方,包容他的口味,拥抱他的一切。

人生不怕遇不到美食和爱人,只怕守不住。

归根结底,一个人对待食物的态度,也就是他对待生活的态度。

吃,人人都会,但吃出什么样的人生,各凭本事。


异乡  故乡  沈复  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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