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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麦迪逊的长寿所想到的

收录时间:2021/7/26 4:33:37

关键字:宪法  麦迪逊  美国  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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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姆斯·麦迪逊是美国宪法的制定者之一,有美国“宪法之父”的称誉。他于1751年出生于弗吉尼亚奥伦治县一个大地主大奴隶主家庭,在12个孩子中排行老大。他后来继承了他父亲的庄园,成为拥有一百多个奴隶的大种植园主。正是这位大种植园主为“自由世界”设计了一部经久不衰的宪法。有学者说:如果wǒ men真的相信笔高于剑,wǒ men现在的首都就应该叫“麦迪逊”,而不是“华盛顿”。可见这部宪法为麦迪逊赢得了多么崇高的声誉。

  然后,这位“宪法之父”却并没有华盛顿那样强健的体魄,他的童年甚至是让人失望的,他先天不足,好象世界上所有的“绝症”都让他得了个遍,好几次奄奄一息,竟然没有死。身子骨本来就弱的他还特爱学习,经常整晚整晚地读书,拦都拦不住。他勉勉强强地长到18岁,仍然还是身材瘦小、面无血色、满脸病容,就象得了痨病一样,任何人见了他,第一印象就是:此人活不了多久。可是谁也没有想到,就是这样一个看上去体弱多病的人,不仅担负起了历史赋予他的重任——起草了美国宪法,而且还连任了两届美国总统,领导美国人民进行了第二次美英战争,为美国的彻底独立建立了不朽功勋。尤为神奇的是,他居然病病歪歪地活到了85岁!成为最后一位去世的美国“国父”。有人对他说,他活过了所有的人,他说:“不,我只活过了我自已。”

  读到这里,我在想,人的寿命也许跟身体的强弱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很多人身体强壮,精力充沛,却英年早逝,说走就走了;而有的人体弱多病,病病歪歪,甚至弱不禁风,却往往寿享天年。这是为什么呢?说不清楚,我只觉得人的寿命也许自有定数,而并不是由医生说了算。医生可以掌握一个人的健康,却并不一定能够决定一个人的寿命。

宪法  麦迪逊  美国  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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