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宪法日的由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具体时间是每年的12月4日。自此,12月4日开始被称为“国家宪法日”,也称“12.4”国家宪法日。
设定宪法日并非我国独创,世界上很多国家如美国、英国、日本、韩国、意大利、波兰、俄罗斯等国都设有宪法日。作为一种法定国家节日,宪法日的设定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
2、为何要设立国家宪法日?
通过国家设立节日的方式来纪念、庆祝、宣传宪法,有助于社会各界深化对宪法内容和含义的直观认识。其目的是增强宪法观念,传播宪法精神,提高公民法律信仰和守法意识。
3、为何国家宪法日确定为每年的12月4日?
我国之所以确定每年的12月4日作为国家宪法日,是因为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公布实施的。
4、宪法的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5、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何时制定?
195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的宪法。
宪法有哪些主要特征?
6、
宪法的内容不同于一般法律。一般法律的内容只涉及社会生活的某一个方面、某一个领域。宪法的内容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根本问题,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宪法是制定法律、法规的依据。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要以宪法为依据。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7、现行宪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在制定和实施宪法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最基本准则。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约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