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曾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再加上一句,勿以事小而视其轻。
谈到这个话题,我还有一个小的疑惑。就拿文明出行来说,我发现,国人一旦进入到到一个有外国气氛的场合,他的行为自我约束力就会增强。而出来,在外面,在自己熟悉的环境时在,却把行为的文明全然忘掉。这些行为包括:吸烟、吐痰、丢垃圾、闯红灯,等等。
可能有的人说,这些都是小事,中国人那么多,出一两个意外也是正常,有啥稀奇。真的是这样的吗?我却觉得很可怕。当今世界,规范人类行为的有两个范畴:道德和法律。本来,上述的行为是归为道德guǎn lǐ的范围的。在国内,对相当一部分人群却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这是因为,在国人的潜意识里,是不承认任何规则的存在的。从古至今,国人都是在清官、大侠的文化中渡过的。社会不公平了,希望有一个青天大老爷为民申张正义;在遇到土匪恶霸时,希望有一个大侠站出来除暴安良。纵观历史,尽管历朝历代都颁布了各类的法律,但人治大于法治则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天法。所以说,道德是人内心向外的表达,而法律是人从环境得到的对内心的作用。道德掌握在个人手中,法律则存在于外部的环境之中。
古代有“出礼入法”的说法,意思是道德管不了的事由法律来管。但这里面存在一个度的问题。现代法律,如果把所以道德管不了的事情都交由法律来管,会有不尽人情的情况发生,会失之于严,限制了人行为的自由,如秦朝的法律。而如果不管,就会处处发生说起来人人讨厌,又人人都会偶尔为之的行为。
这让我想起前几天美国发生的一起枪击案。经过专家的分析,罪犯的极端行为,根源于自己的劣迹,也体现了美国信用制度的紧箍作用。分析如下:罪犯因偷盗行为,遭到雇主的解雇。同时,雇主会将该行为列入罪犯的信用记录。以后,如果罪犯到另一雇主处应聘时,雇主会查询这个全国联网的信用记录数据库,并依此作出是否雇用的意见(情况可想而知)。所以说,罪犯是被这个信用记录“逼”上了绝路。回望国内的信用情况,则可谓任重道远。
也不是不可以解决。我想,这也可能是经济发展,城镇化发展带来的镇痛。在农村生活过的人都知道,那有那么多的事情要这么讲究。源于自然,回归自然才是法则。到了城市,即使是那么多的规矩,也不是遵守起来就那么的难。关键要看本地人自己是怎么做的。如果本地人都守规距的行为,我想不出来,外来人会那么不懂事,没道德的把事情偏要反过来做,换来本地人,周围人的责备的眼光,甚至是训斥。不会的,有了这个如果,决不再发生。
所以,行为是有示范作用的,本地人示范给外地人,国内人示范给外国人。wǒ men到了国外,由于示范作用,wǒ men也变得很守规距。到了宜家,每个人达到了文明行为的规范。全国全球的人都来到了上海看世博,上海人当然不能有不好的示范行为。就象宜家,让每个人都感觉到了家。这种示范作用不仅仅体现在世博,体现在上海本地,而应该是在全国,全球。就象孔子学院的全球风行一样,那一种精神的力量可以超越一切的国界,把各种不同属性的人都拉回到纯粹人之间基本的交往,基本的礼义。到了那个时候,也无所谓孔子了,每个人都会生活在幸福之中,精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