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晚,师父和我上夜班。
师父在办公室编程,我坐在一旁看。看得无聊了,随手拿起一份报纸,浏览一遍后说:“这份报纸有很多文章写得不错,拿回家慢慢读。”师父说:“不能拿。”我说:‘就一份报纸而已,应该不要紧吧·。“师父说:”国有财产,不是你的,一分也不能拿。你拿一份,我拿一份,这个厂就垮了。你在这里看可以,哪怕撕了、浪费了都行,就是不能带回去。“
我尴尬地把报纸放回原地了。
我显然是一个小偷了。我不禁要问公司的领导;报纸,单单指报纸,真的不能“偷”吗?
作为的师父,他教导我要做一个好员工,不顺手牵羊,必定是对的。没有企业喜欢盗窃的员工。可是,一个喜欢文学、喜欢写作的员工,企业领导是否应该鼓励呢?是否允许这种“盗窃行为”呢?毕竟,厂里办有报纸,有宣传工作。一个企业,不仅仅要抓生产,只抓生产的企业是没有生命力的( 人生感悟)。
我为的盗窃行为忏悔。
我为我的盗窃行为感到悲哀。